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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3-01 09:28:42点击数:5242来源:刑事辩护网
故意伤害罪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,对社会危害较为严重。但出于故意伤害行为是否实施,是否有积极配合弥补罪行的良好行为,法律对其也会做一定程度的从宽处理,那么,鉴于以上情况,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呢?中申小编下文中为大家解读。
故意伤害他人能取保吗?
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,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,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是,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,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一般都能获得批准。
虽然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,但是犯罪是因为一时冲动,犯罪后有主动投案、悔罪态度良好,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行为的,一般都会认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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